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企业顾问律师。(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企业顾问律师。(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企业顾问律师。(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企业顾问律师。(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股东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企业顾问律师。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企业顾问律师。(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企业顾问律师。(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企业顾问律师。(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企业顾问律师。(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企业顾问律师。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六十七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行使职权。企业顾问律师。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企业顾问律师。 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企业顾问律师。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企业顾问律师。第六十八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企业顾问律师。经理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使职权。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刘强律师现就职于山西梓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 刘强律师,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擅长民商、经济法(含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从业十二年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题的额,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的诉讼案件。 在刑事案件方面,刘强律师更有着坚实的刑事法律理论基础,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以缜密的刑辩思维,娴熟的刑辩技巧,雄辩的语言风格,不屈的勇气胆魄,在刑事案件中探寻正义。 在法律顾问方面,刘强律师则尽心尽力,为企业防患于未然,公司资产并购、债转股、公司重组并购、新三板上市、经济合同纠纷、债权资产置换、建筑工程纠纷。同时帮企业把控合同风险、完善劳资人事制度、完好地处理应收账款等,使企业在发展壮大之余亦没有后顾之忧。因此,很多企业对刘强律师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及干练的处事能力给予高度的评价和认同。 刘强律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娴熟的实践办案技巧,以专业的态度,用法律技能、真心与汗水为您提供高效的综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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